| 本报讯(记者王晓)市卫生局日前发布游泳池水卫生质量公告称,6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。 近日,市卫生局组织对泉州酒店游泳馆、泉州悦华酒店游泳池、华侨大学陈影鹤游泳馆、泉州晚报游泳馆、侨乡体育中心游泳馆、东湖公园游泳池、泉州东海滨城游泳池、西湖公园游泳池、展览城游乐园游泳池等游泳场所的18份游泳池水样卫生质量进行了抽检。 检测结果显示:泉州酒店游泳馆、泉州晚报游泳馆等游泳场所池水浑浊度、PH值、游离性余氯、尿素、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符合国家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(GB9667-1996)要求。 华侨大学陈影鹤游泳馆PH值、尿素、细菌总数等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,展览城游乐园游泳池尿素、游离性余氯、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等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,东湖公园游泳池尿素、细菌总数等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,西湖公园游泳池尿素等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,泉州东海滨城游泳池游离性余氯等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,侨乡体育中心游泳馆儿童池尿素等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。 对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游泳池,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,并将加大卫生监督力度,改善和提高游泳池水的卫生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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