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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租车违章承租人将受罚
QZCW.CN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 日期:07-09-20 23:53:55   点击:

【正文】

  国内首部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类的标准——北京市地方标准《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》(下称“《规范》”) 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同时,今年北京汽车租赁还将有一个统一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,租赁双方可以在文本基础上签订合同补增条款。《规范》从汽车的租赁服务、租赁车辆、计算机设备等方面,对北京汽车租赁的服务行为等进行了具体、统一的规范。然而,《规范》中部分条款的可操作性能否尽如人意还是未知数。

  “同车型、同租用条件,在不同公司的押金额度差别太大了,而不同档次车型的租、押金没有一个最低限价”;“在退还车辆时,押金总被租赁公司找各种理由扣留一部分,我们只能 ‘吃哑巴亏’,也没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”;“汽车租赁公司间的不正当竞争引起了租赁市场的恶意‘低价战’”……客户抱怨、公司无奈,使得汽车租赁市场长期处于混乱的尴尬局面。《规范》的出台,统一了租赁企业的经营和服务标准,对汽车租赁双方的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。8月29日,《市场报》记者致电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处对《规范》内容进行了采访。

  出租方需2小时内提供救援 

  以前的《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》只规定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、事故的24小时救助服务,没有提出其他的时间要求。而《规范》要求,救援电话应该在租赁合同中注明,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。汽车租赁经营者接到承租人的求救电话后,应该根据救援需求和预案进行救援。如事发地点在本市五环路之内或者单程20公里之内的,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。 

  “如果汽车坏在了五环路之外该怎么办?”《市场报》记者问到。“如果汽车在五环路之外出现故障,客户也可以给租赁公司打电话,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,遇到这种情况,救援人员应向客户预告到达现场的时间。”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处工作人员回答。“故障车辆的修理费用由谁来承担?”工作人员表示:“客户和租赁公司按照责任承担相应的费用;如果客户是正常、正确地使用汽车却出现故障,维修费由公司全部承担。”此外,《规范》中还规定,故障车辆2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行驶的,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向租车人提供相应功能和租价的临时替换车辆。否则,租车者有权提出解除汽车租赁合同,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的20%作为违约金。 

  租车交通违法须5日内认罚 

  据北京市运管局汽车租赁处处长马斌介绍,目前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有130户、240个营业站点,共有租赁车辆1.7万辆,年平均租赁率为80%,节假日可达到95%以上。如此庞大的租车群体鱼龙混杂,首汽租赁公司的范经理为此犯愁,“现在约有5%的违法属于‘呆账’,对于被拍下来的违章信息,车主不予承认或拒不交罚款。” 

  《规范》对此作出要求,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,租车者应在被告知5日内接受处罚,如拒不接受处罚,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法责任人被提交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。“范经理作为首汽租赁公司的代表也参加了《规范》的研讨会,这部《规范》得到了不少知名汽车租赁公司的赞同。”首汽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向《市场报》记者透露。 

  同时,《规范》还对租车人作出了相应的责任规定:租车人逾期交纳租金的,每超过一天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.5%交纳滞纳金,过期没有归还车辆的,还应交租金20%的违约金。

  租赁公司承担维护费用

  汽车保养是《规范》中的一大亮点,参与编制《规范》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告诉《市场报》记者:“汽车到达保养里程或时限时,公司要对车辆进行召回并进行技术维护,在此期间,公司会给客户安排相应功能和租价的替换车辆。”“维护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吗?”“是的,维护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,客户不用支付任何费用。” 

  根据《规范》,租赁前,租赁经营者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、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,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,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、备胎、灭火器、防盗装置等;车辆应备有不低于10升的备用燃油;汽车租赁经营者应给租赁车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、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。此外,《规范》还指出,在发车交接时,应该允许租车人员进行车辆试操作。试操作中发现问题,租车人不满意,要求另作选择的,应当给予满足。这无疑让众多的汽车租赁客户吃了一颗定心丸。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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